一、施/受虐倾向的形成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弗洛伊德的“受虐心理为女性固有特征”的理论只是其中的一种解释。弗洛伊德曾将受虐倾向概括为三种类型:性欲基因型、道德型和女性气质型。他认为在这三种受虐倾向中,女性气质型是最为常见的,也是最易于辨认的形式。他说,“女性气质受虐倾向是观察中最常见和最少争议的,可以在各种类型的关系中观察到”、“心理分析认为,受虐倾向对于女性来说是正面的倾向,是性成熟的表现。对于女性来说,性欲三阶段的最后一个阶段即生殖器阶段”。虽不能说这种看法是完全错误的,但是起码在实践中我们能够确定,这种理论无法解释的现象太多了。
由于虐恋倾向是一个有很大差异——不仅有程度的差异,还有形式、内容等方面的差异——的现象,它形成的原因也可能是多种多样的。迄今为止,对虐恋成因的解释不仅莫衷一是,而且有的还是相互矛盾的,试举几例;它源于受惩罚的需要,这是负罪感的表现;它源于快感起点过高,因此没有强刺激很难达到;它源于快感起点过低,因此它把许多事物都性感化了;它源于感觉的迟钝,因此需要加以滋养;它源于自我压抑,惧怕快感;它源于惧怕自由;它源于需要回归童年,因为儿时曾受到过心理创伤;它源于曾受过肉体伤害,这一伤害对身体有持续的影响;它源于天生的女性气质;它源于对爱和温暖有过多的需求;它源于害怕孤独;它源于不敢宣泄自己的攻击性,因此攻击性转向了自身;它源于死的本能,像所有其他有机体所具有的趋向于消失和死亡的本能一样;它源于对某些人的报复,对社会的报复;它源于真正的性变态,用以导致性交快感或非性交快感;它源于表现权威或让人看到自己表现权威的需要;它源于在学校、家庭、监狱和军队保持纪律的需要;它源于人内心的兽性的宣泄。总而言之,在对于人类性冲动和性行为的解释中,再没有一种活动比虐恋活动引起过更多的争论。
二、这种观点认为受虐倾向是一种女性气质,有受虐倾向的男性是认同女性而且身上的女性气质太强而表现出来的。这种女性气质的思维定势是这样的:女性喜欢并幻想被羞辱、被虐待;即使她所依赖的男性伤害、虐待或粗暴地对待她们,她们仍会沉溺于这种依赖当中;由于她们离不开男性,于是变得喜欢受到虐待并认为自己应当被虐待。
三、其实萨德也是这样认为的
萨德曾说,“由于女性的性快感是可以假装出来的,而疼痛是不能假装的,因此对于女性来说,性活动的最高形式是痛苦而不是快乐”、“我告诉过你:进到女人心里去的唯一途径就是折磨她。没有比这更清楚的事了”。女权主义者一定非常痛恨萨德,因为他的思想是典型的男权思想——女性是一个随时准备好接受男人强奸的群体。萨德大帝的结局是:
1768年,因凯勒一案(萨德诱骗和鞭打了这位找工作的女人)萨德入狱两个月。在1768年至1801年间,萨德因同类行为多次入狱。在1801年,萨德因出版《朱丝汀》和《朱丽叶特》两书再次入狱,1803年,他被诊断为“性疯狂”,转囚在精神病院,直到1814年去世。
四、金西性学研究所的看法
关于女性天生有受虐倾向的看法是如此深入人心,以致人们不能按照其他方式来想这个问题。以下是一位有施虐倾向的男性写给金西性学研究所的一封信,虽然他的愿望还停留在认识阶段,没有付诸实践。信中说,他喜欢鞭打女人,而且他觉得大多数女人在下意识中都是喜欢让一个男人鞭打她的。问题在于女人都被女权主义洗了脑,以为去满足男人的需要是错误的。“我怎样才能让一个女人理解,做一点游戏是人类感情的健康表达方式?男人的冲动是去统治,而女人的冲动在于成为注意的对象。鞭打一个女人,然后抚爱她,这是多么令人兴奋的事情。我真是不明白,为什么我认识的女人都不能让这事情自自然然地发生在她们身上,宣泄她们的情感。我希望你们能告诉我,我该怎样对待那些心里希望挨打又不愿承认的女人。”金西研究所的工作人员给他的回答是,他的基本估计并不正确,有虐恋倾向的女性并不是大多数,而是少数,因此“除非你很仔细地挑选你的性伴侣,你恐怕要花不少时间在警察、律师和法官。”
五、李银河老师的观点
弗洛伊德关于女性气质与受虐倾向有关的假设表明,他关于女性的观念还是没有超出传统观念的范畴,这种传统观念自亚里士多德以来一直认为,女性天生是被动的、无创造性的、道德上软弱的、超我不够强的、比男人低下的。在弗洛伊德那里,被动性、女性气质和受虐倾向几乎是同义语。他是第一个郑重探讨虐恋倾向的人,而他得出的结论竟是如此的传统。
从现代的女权主义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就不能不提出下列疑问:为什么女人和女性气质有问题,而男人和男性气质却没有问题?女性的阉割情结是解剖学所决定的还是男权社会的产物?如果女孩从小得到与男孩完全一样的待遇,她还会有阉割情结吗?阉割情结表面看似乎与社会的两性地位关系无关,实际上是有关的:如果有阴茎与无阴茎不会带来任何不同的社会后果,她还会妒忌男性的吗?所以阴茎妒忌在男女地位越不同的的地方和文化中就越厉害,这是合乎逻辑的。在虐恋问题上有两个最基本的度量标准。一个是性别的标准:如果男性有施虐倾向,女性有受虐倾向,就属于“正常”,因为这是男性气质和女性气质中所固有的特征;而如果反过来,男性有受虐倾向,女性有施虐倾向,那就不“正常”、不“自然”了。另一个是量的标准:如果施虐倾向在“正常”程度之内,就不属于病态;如果它过于“夸张”、“占据了主要地位”,就属于病态。其实,究竟什么是“正常”、什么是“不正常”,什么是“自然”什么是“不自然”,什么程度的量属于正常范围内,这是一个最难回答的问题。如果说它仅仅是一个统计多数的概念,那么对于少数人来说肯定是不公平的。从后现代反本质主义的观点来看,认为男性天生具有攻击性,女性的自然特征就是被动,这是没有依据的,仅仅因为“男性有阴茎女性没有”就得出攻击性对于男性是正常的这一结论,显得有些牵强。按照福柯的激进观点,这些所谓的“正常”、“自然”标准都是人为制造出来禁制人的身体的。实际上,对于身体及其欲望来说,所有这些标准都是不适用的,一切在生理上可能的行为和倾向都是“正常”和“自然”的。
六、我的观点
以上引文全部来自李银河老师《虐恋亚文化》,我觉得已经讲的很清楚了。弗洛伊德的立场可以解释一些受虐者的受虐倾向形成原因,可以解释为什么有很多女性喜欢大男子主义的男性,也可以解释一些男性受虐者喜欢异装受虐的羞辱感。但是,形成这种解释的根源并非“一切女性且只有女性携带着受虐的基因”,而是男权社会中男女地位的极端不平等。萨德和弗洛伊德是虐恋文化虐恋研究始祖级的人物,显而易见的是,他们的观点已经并不适合当前的社会文化环境了。
同时,持有这种看法的爱好者也不需要额外地受到批判。按照李银河老师的观点,虐恋关系是权力关系的性感化。我见过有女性受虐者出国,因自己无神论的观点被当做异教徒施虐的例子,这带给她极为兴奋的体验。这对于无宗教背景的人来说显然是政治不正确的,然而对于这种关系的当事人来说是非常契合的。持“受虐心理为女性固有特征”观点的人同样如此——不论男女,只要他们依然遵循虐恋关系中自愿对等的原则玩自己的游戏,不去将自己观点强加给别人,就仍然是虐恋文化中有个人特殊兴奋点的爱好者。